(一)考試科目
考生類別 |
科類 |
考試科目 |
分值 |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齊全的應屆高中生 |
非藝術類 |
職業適應性測試(單列招生專業需另加專業面試) |
職業適應性測試3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專業面試100分 |
藝術類 |
素描、色彩或專業面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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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校生🚖、歷屆高中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全的應屆高中生 |
非藝術類 |
入學測試、素質技能測試或專業面試 |
入學測試150分;素質技能測試100分;素描100分🚵🏻♂️;色彩100分🕵🏿;專業面試100分 |
藝術類 |
入學測試𓀗、素描🤦、色彩或專業面試 |
(二)錄取規則
1、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齊全的應屆高中生
7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科目為信息科技、地理、生命科學➞、思想政治🎮、歷史🍼、物理🟫、化學;每門科目折算成績為:合格為100分,不合格為50分↙️;
(1)非藝術類非單列招生專業錄取總分=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為100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中的文化基礎成績👊、職業與心智成績、專業通識基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接收非第一誌願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非藝術類單列招生專業錄取總分=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0.2+專業面試成績*2.4,(滿分為100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專業面試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再同分的,依次比較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中的文化基礎成績、職業與心智成績、專業通識基礎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第一專業未錄取的考生根據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滿分為1000分),與其它非藝術類非單列專業考生進行排序錄取😪。接收非第一誌願考生,按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藝術類非單列招生專業錄取總分=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0.5+(素描成績+色彩成績)*1.5🧑🏻🦱,(滿分為65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素描🧑🏻🏭、色彩👩🔬、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接收非第一院校誌願考生,按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藝術類單列招生專業錄取總分=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0.5+(素描成績+專業面試成績)*1.5🧚🏻♀️👨🏽🎓,(滿分為65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專業面試成績🧛🏻♀️、素描🧚♀️🤜🏻、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接收非第一院校誌願考生,按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折算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三校生、歷屆高中生、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不全的應屆高中生
(1)非藝術類非單列招生專業錄取總分=入學測試成績+素質技能測試成績🗡,(滿分為25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入學測試🧍🏻、素質技能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接收非第一誌願考生,按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2)非藝術類單列招生專業錄取總分=入學測試成績+專業面試成績*1.5,(滿分為30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專業面試成績🧎🏻♀️➡️、入學測試🧋,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接收非第一誌願考生🕴🏼,按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3)藝術類非單列招生專業錄取總分=入學測試成績+(素描成績+色彩成績)*1.5👨🏿🎨,(滿分為45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素描、色彩、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接收非第一院校誌願考生🙌🏿,按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4)藝術類單列招生專業錄取總分=入學測試成績+(素描成績+專業面試成績)*1.5,(滿分為450分),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總分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較專業面試成績、素描、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接收非第一院校誌願考生🔻,按入學測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錄取👜。
(三)退役士兵的招生和錄取政策按市教委相關規定執行🏌🏽♂️。
(四) 以下考生可免當年的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的筆試,通過學校組織的面試即可錄取(免筆試錄取數不超過招生計劃的40%):
1.高中階段獲得區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團員或優秀團幹部稱號者。
2.全國職業技能大賽三等獎(含)以上者🤵。
3.上海市“星光計劃”職業技能比賽個人全能二等獎(含)以上者🦹🏻。
4. 獲得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或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頒發的職業資格(職業技能)三級證書者,且填報的第一專業與獲得的證書對口者。
5.獲得兩張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頒發的職業資格(職業技能)四級證書者,且填報的第一專業與其中一張證書對口者💜。
6.獲得上海市獎學金一等獎或校級以上三好學生,並獲得上海市職業技能鑒定中心頒發的職業資格(職業技能)四級證書者,且填報的第一專業與獲得的證書對口者🧑🏿🏭。(校級三好學生確認時需提供學校“三好學生”名冊)
7. 獲得上海市旅遊局頒發的“導遊資格證書”者,且填報的第一專業與獲得的證書對口者。
8. 上海市旅遊職業技能大賽一等獎獲得者, 且填報的第一專業與獲得的證書對口者👩🏿✈️🕵🏽♀️。
9.獲得國家財政部認可的“會計從業資格證書”者🏊🏿♀️。
10.獲得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組織和實施的“全國英語等級考試” PETS三級合格證書(證書原件),且第一專業填報英語專業者。
11.高中階段參加誌願者服務(公益勞動)獲得區級(含)以上表彰者👒。
12.高中階段參加國防、民防相關項目獲得區級(含)以上獎項者🙉。
13.研究性學習專題報告、科技活動、創造發明項目獲區級(含)以上獎勵或獲得專利者。
14.高中階段研究性課程項目成果獲得區級(含)以上獎勵者。
15.高中階段參加過市級青少年科學研究院組織的研究項目並取得優秀小研究員稱號者🪈。
16.高中階段獲得區級學科競賽(作文競賽)三等獎(含)以上者💱。
17.高中階段獲得區級創新大賽個人三等獎(含)以上者。
18.獲得樂器業余類考級最高級別者🍇🍭,且第一專業填報應用英語(少兒英語)或藝術設計(少兒藝術)者👩🏿🏭。
19.獲得英語中級口譯證書,且第一專業填報英語專業者🩶。
20.高中生七門學業水平合格性考試(信息科技、地理👩🏿、生命科學、思想政治👩🏿🚒、歷史、物理、化學)成績均合格者。
註👨🏿🏭:申請免試者必須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